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

有成效道歉 - 占飛

2016年6月23日 - 信報

公屋鉛水事件發生近一年後,發展局長丶運房局長丶水務署長和房屋署長逐一公開向市民道歉。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則堅持:鉛水事件是制度的缺失,個人毋須負責,因而毋須道歉。這樣的道歉,有沒有成效?怎樣才算是「有成效道歉」(Effective Apologies)呢?

今年5月,俄亥俄州立大學榮譽退休教授李域奇(Roy J. Lewicki)發表了一個研究報告:《探討有成效道歉的結構》(An Exploration of the Structure of Effective Apologies)。他界定「有成效道歉」為:足以彌補錯誤或不公義、以及重建信任的道歉,即是說,做了錯事的人道歉後,得到對方的諒解,雙方恢復互相信任。

愈多愈有效

李域奇和他的團隊先列出6個「有成效道歉」的要素:一、承認責任;二、賠償或彌補錯誤;三、表示遺憾;四、解釋錯誤發生的原因;五、表示悔疚(日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六、請求原諒。


李域奇的研究員,測試了755人對道歉的反應。

第一組測試者333名,全是成年人。他們扮演會計主任,面試一名應徵者,發現應徵者在前一份工填錯了報稅表。應徵者道歉,但道歉內容分別帶有上述1至所有6個要素。測試者給不同的道歉評分,1分為完全不能接受,5分是完全接受,即是有成效的道歉。

第二組測試者422人,全是大學生。他們讀到的是應徵者親筆寫的道歉聲明。這份聲明分別帶有上述一個至所有6個要素,由測試者評分。兩組測試的結果不盡相同,相同的是,道歉要素愈多愈有效。

6要素齊備便是最有成效道歉。舉個實例,1982年2月9日,日本航空350號班機由九州飛往東京,因機長患上妄想性精神分裂病,蓄意在東京灣墜機,24名乘客遇難。事後,日本航空CEO道歉6要素做齊:承認責任、解釋墜機原因、賠償、並且親自探訪每名遇難乘客的家屬,請求原諒。

蘭蔻取消何韻詩的音樂會,被認為是公關災難,最重要的原因是道歉6要素幾乎無一做到。聲明中縱有Sorry一字表示遺憾,卻沒有半點道歉的意味。解釋原因,不能服眾,因為公司不承認責任,更提也不提賠償或請求原諒。如斯公關,不激起公憤,才是奇蹟!

道歉6要素,做足6樣當然最好。李域奇指出,若然不能做足,最重要的是承認責任。只要說一句:「這是我的錯。」怒氣怨氣便可消一大半。像林鄭月娥般聲稱「錯在制度」,與人無尤,那任何道歉都等於沒有道歉。她之前各個高官的道歉,等於官樣文章,她一句話便一筆勾銷了!

衰過不道歉

牛津字典近年新增了「非道歉」(non-apology)一字, 意思是:表面上聽來看來是道歉,但不承認責任,等於沒有道歉,故名「非道歉」。

最典型的「非道歉」就是:「如果我的行為/說話有所冒犯,我願意道歉。」對聽者來說,這樣的道歉言不由衷,全沒誠意,不單不能熄滅怒火,反而火上加油!「非道歉」不單不是「有成效的道歉」,而是比不道歉更壞的道歉(Non-apology is worse than no apology)!

最典型的「非道歉」,莫過於1998年8月17日,美國前任總統克林頓上電視,承認他曾跟萊溫斯基(Monica Lewinsky)鬼混。克林頓說他和萊溫斯基的關係是「不當的,事實上是錯誤的」,是他個人失足(personal failure):「我誤導了別人,甚至我老婆。我深深地後悔。」(I misled people, including even my wife. I deeply regret that.)這好像是誠心誠意的道歉,但在電視觀眾看來,這卻是典型的「非道歉」──言不由衷!


有心理學家將克林頓這4分鐘的「非道歉」當是反面教材,教訓人不要學克林頓般錯誤的道歉。真心的道歉,應反「克」道而行。歷史顯示,8月的道歉過後,克林頓面對的壓力不減反增。他在9月11日再次道歉。這一趟10分鐘的道歉,他一開始便為8月17日的道歉(「非道歉」)而道歉「I was not contrite enough」之後是「I have sinned」,並即向萊溫斯基及其他人請求原諒,並意懇情真地說「I have repented」。這一次,他過關了!


政府高官、大企業的CEO,乃至凡夫俗子如你我,總有一天要向人道歉,也許應汲取克林頓的教訓!兩篇道歉辭及聲帶都可上www.historyplace.com找到。

告解當道歉

英文apology一字來自古希臘文apologia,原意是辯護、辯白、解釋,並沒有認錯和道歉的意思。柏拉圖的《辯白》(Apology)一書,便是寫蘇格拉底被控3條罪名:蔑視城邦諸神祇、自創新神祇和教壞青年時,在公審時侃侃而談的情況。

這本書,單是學辯論和辯護的技巧,也值得諸生一讀。到1864年,約翰紐曼主教(Cardinal John Newman)為了轉信天主教而寫的答辯書Apologia pro Vita Sua,也不是道歉,而是辯白。

許多高官名人愈道歉愈惹人反感,正因弄不清什麼是「有成效的道歉」,把辯白當作道歉,或將道歉變成告解,於是,愈道歉愈糟。

在1937年,哲學家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心血來潮,寫了一篇告解書,逐一向他認為自己冒犯過的朋友道歉,還要親自在朋友面前朗讀告解書。

這樣有誠意了吧?殊不知他的朋友在大庭廣眾聽他的告解和道歉,反而萬分尷尬。真是不道歉好過道歉!

君子坦蕩蕩

縱使如此,維根斯坦「君子坦蕩蕩」,倒應豎起拇指叫好。本欄寫過,1921年,他往奧地利山區教小學,一時氣憤,怒摑少年學生至暈倒。維根斯坦果然重返當地,找回那名學生及其父母,親自向當事人誠意道歉。

也許維根斯坦太天真(naïve)、太儍,但有多少人能省思自己一生過錯?省思了,又能真心向當事人道歉?

紐卡素大學的哲學講師巴維治(Michael Bavidge)提出一個有趣的論點:假如阿當吃了禁果後,向上帝道歉,而且是「有成效的道歉」,上帝還會不會把他們趕出伊甸園呢?阿當感到羞恥,為什麼不道歉?阿當不懂道歉嗎?上帝有沒有給機會阿當道歉?

整部《聖經》,上帝/先知/義人只會叫罪人悔改,從沒叫罪人道歉。這裏頭有個很重要的道理:道歉而不悔改,那道歉有什麼意義呢?

是以羅馬天主教講告解有5個要素──省思己過、痛悔(contrition)、悔改(repent)、告解(confession)和補贖。這和李域奇的道歉6要素,可謂異曲同工矣!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