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2日星期日

廣東話入詞Rap難出神髓? - 占飛

2011年6月9日 - 信報

二戰之後的香港流行音樂,打從一開始便已經跟風,主要是跟美國風。五六十年代,香港有國語時代曲,「時代曲」此詞可圈可點,講到明是追隨時代之曲,但由誰來界定什麼是「時代」呢?當然是美國啦!是故,美國流行曼波,香港也曼波,還拍了電影《曼波女郎》。潮流興搖滾,香港也搖滾一番。來了的士高、崩、重金屬、吹波糖,港人當然不甘後人,照跟可也。

全球化的大眾娛樂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寡聽。何況,跟風不一定是壞事。碰上流行的歌曲類型,適合本身文化,還可能混雜出獨特的丰采。歌神許冠傑的粵詞貓王曲,就是香港普及文化的瑰寶。可是,萬一流行的歌曲類型完全不適合本身文化,還要硬搬、照抄和跟風,簡直是拿起石頭砸自己隻腳!

C Jin由美國紅到香港,他是難得以華人身份擊敗黑人的rapper。
Rap正是如此。源自美國黑人貧民區的Rap,填上粵語,只配「難聽」二字。粵語是單音單字,急口令、機關槍的唱讀出來,根本沒法聽得清楚明白,聽得清楚明白也會聽到耳痛頭痛,受罪多過享受。何況,今天的年輕一輩,文字水平低、詞彙貧乏,小時候沒念過「雲對雨、雪對風」的《聲律啟蒙》,九聲不辨,五音不全,咬字不清、懶音多多,還要有樣學樣的Rap,有什麼辦法不是easy-listening的相反?用粵語去Rap,彷彿走鋼線、表演空中飛人,結果大多失手,從高空飛墮,落得血肉模糊。

農夫是少數由小眾變為大眾偶像的本地rapper組合。
既然我們無法自創類型與美國分庭抗禮,只能將類型搬過來,這裏改一下、那裏添一些,就更要弄清楚哪個類型適合本身的語言和文化。一味硬搬,只會扼殺創造力。跟風去Rap,白白浪費了本地流行音樂十年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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