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人們是有能力分辨普通人和罪犯 - 陳頌紅

2011年4月19日 - 信報

三年前,新浪網內一個化名為「baspitakika」的網民,在他的網誌內披露自己因為「形迹可疑」,曾在街上被警察截查身份證達三十多次,可謂經驗豐富。後來他跟正在核對他身份資料的警察搭訕,知道了一些警察如何鎖定可疑目標的「不成文規定」(後來高登討論區的網民亦引用了他的網誌作討論)。例如「沒戴眼鏡」、「獨自一人」、「身負重物」、「用旅行袋」、「腳步特快」、「跟警察有眼神交流」(據說是因為「正常人」不會無緣無故「瞪着」警察)等。那個baspitakika因為連中多個「可疑特徵」,所以被截查的次數才會奇多。

特徵裏面,並沒有一項是「賊眉賊眼」。但原來,我們天生或多或少都有搜尋出危險人物的本能。

在最近的《社會、演化及文化心理學》期刊中,美國康奈爾大學人文發展學系刊出了他們的研究報告:人們是有能力分辨普通人和罪犯。

研究人員要求三十六個受試者觀看三十二幀只顯示頭和頸部的年輕男性照片,在他們當中,十六人因為襲擊、縱火、販毒或者強姦已被定罪。為了令受試者不會受外在因素影響判斷,照片中所有男性皆為白人,臉上沒有任何疤痕和多餘毛髮,他們的樣貌水平和表情都是差不多,並沒有任何一個長得特別兇神惡煞。

受試者要嘗試找出十六個罪犯,並評估他們是犯四種罪行之中的哪一種。沒有出乎學者意料之外,受試者不難猜出罪犯。負責人Jeffrey M. Valla認為,根據之前很多研究都指出,在演化過程中,我們為了自身安全,已經學會了基於陌生人的外貌或表情,甚至只是對他們匆匆一瞥,而快速地評估對方對我們有沒有生命威脅。這項研究中唯一令學者感到「反常」的,是女性受試者常把真正強姦犯猜成是普通人。Valla解釋,不少強姦者都長相不差,而且看起來值得信任,才能成功接近目標女性。所以女受試者「走漏眼」,也可以算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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